关于康琦等4名硕士研究生旷课处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6 10:41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校研通[2018]62


关于康琦等4名硕士研究生

旷课处分的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整顿学风、加强研究生纪律管理,研究生院根据教学巡查结果,对于康琦等4名同学的旷课情况,依据《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做出通报批评处分。

特此告知。


附件:学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181114

附件:

201810月硕士研究生旷课处分名单

序号

年级专业

姓名

旷课学时

1

2018金融

康 琦

6

2

2018法律(非法学)

马 征

6

3

2018会计

宋定衡

6

4

2018会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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