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校研通[2018]62号
关于康琦等4名硕士研究生
旷课处分的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整顿学风、加强研究生纪律管理,研究生院根据教学巡查结果,对于康琦等4名同学的旷课情况,依据《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做出通报批评处分。
特此告知。
附件:学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2018年10月硕士研究生旷课处分名单
序号 |
年级专业 |
姓名 |
旷课学时 |
1 |
2018金融 |
康 琦 |
6 |
2 |
2018法律(非法学) |
马 征 |
6 |
3 |
2018会计 |
宋定衡 |
6 |
4 |
2018会计 |
陈 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