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资格审查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接收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并同意的考生,请考生即日起至4月8日16:00前到本人报考专业的所在学院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原件用于审查,复印件用于学院存档),并由学院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前未能按规定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内容
(一)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考生入学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者录取资格无效)、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等。
(二)同等学力考生人员提供相应毕业材料。
(三)提前毕业的考生要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修完学分、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
(四)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在复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资料,随时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五)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由学生提交指定医疗机构(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在我校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报送各自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体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各学院资格审查联系方式及审查地点(请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尽快加入相应学院工作群,以方便学院后续复试工作开展)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工作群(QQ号) |
资料审查地点 |
经济学院 |
王老师 |
0851-88510571 |
236810910 |
明德楼428 |
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向老师 |
0851-88510575 |
459570337 |
明德楼306 |
工商管理学院 |
曾老师 |
0851-88628319 |
456215332 |
崇德楼407 |
会计学院 |
朱老师 |
0851-88510793 |
485310081 |
崇德楼211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0851-88628339 |
451309826 |
正德楼415 |
信息学院 |
程老师 |
0851-88632530 |
376539586 |
志学楼435 |
数统学院 |
袁老师 |
0851-88510734 |
458664250 |
志学楼20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刘老师 |
0851-88628399 |
451590221 |
文德楼426 |
法学院 |
李老师 |
0851-88691488 |
716608391 |
文德楼317 |
文学院 |
王老师 |
0851-88635351 |
728431506 |
文德楼318 |
外语学院 |
李老师 |
0851-88607812 |
375299852 |
励学楼207 |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8510523
附件:1.思想政治审核表
2.诚信复试承诺书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