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博士招生简章,现将复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公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分数线。各专业在此基础上按照原则上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如出现某一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统筹调剂。
一级学科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初试总分 |
理论经济学 |
≥60 |
≥40 |
≥55 |
≥185 |
工商管理 |
≥60 |
≥60 |
≥60 |
≥185 |
公共管理 |
≥60 |
≥60 |
≥60 |
≥195 |
二、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时间
2023年5月31日-6月2日期间,具体复试时间由考生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到校现场复试。
所有复试考生请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届时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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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