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贵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部分专业接受考生调剂,现将调剂相关事宜公布如下,请拟调剂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做好调剂相关准备。
一、调剂专业
表一、学术学位
学院 |
专业 |
拟调剂人数(人) |
大数据统计学院 |
0714Z1 经济社会统计 |
2 |
合计 |
2 |
经济学院 |
020101 政治经济学 |
7 |
020103 经济史 |
5 |
020104 西方经济学 |
4 |
020105 世界经济 |
6 |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9 |
合计 |
31 |
应用经济学院 |
020202 区域经济学 |
6 |
020203 财政学 |
9 |
020204 金融学 |
17 |
020205 产业经济学 |
5 |
020206 国际贸易学 |
5 |
020209 数量经济学 |
2 |
合计 |
44 |
工商管理学院 |
120202 企业管理 |
19 |
120203 旅游管理 |
10 |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
9 |
合计 |
38 |
会计学院 |
120201 会计学 |
4 |
1202Z1 审计学 |
3 |
合计 |
7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
1 |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
4 |
1204Z1 公共政策 |
3 |
合计 |
8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3300 城乡规划学 |
1 |
合计 |
1 |
信息学院 |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合计 |
1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714Z2 数理统计 |
2 |
0714Z3 应用统计 |
3 |
合计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4 |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
2 |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3 |
合计 |
9 |
法学院 |
030101 法学理论 |
6 |
030102 法律史 |
1 |
合计 |
7 |
文学院 |
050101 文艺学 |
5 |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 |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5 |
合计 |
13 |
合计(人) |
175 |
表二、专业学位
学院 |
专业 |
拟调剂人数(人) |
经济学院 |
025600 资产评估 |
12 |
合计 |
12 |
应用经济学院 |
025400 国际商务 |
17 |
025800 数字经济 |
28 |
合计 |
45 |
公共管理学院 |
125200 公共管理(全日制) |
18 |
合计 |
18 |
信息学院 |
085410 人工智能 |
13 |
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7 |
合计 |
2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25200 应用统计 |
31 |
合计 |
31 |
法学院 |
035102 法律(法学) |
18 |
合计 |
18 |
文学院 |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
13 |
055200 新闻与传播 |
2 |
合计 |
15 |
外语学院 |
055101 英语笔译 |
6 |
合计 |
6 |
合计(人) |
165 |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按照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同时结合培养需要等制定具体调剂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学校将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八)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九)我校各调剂专业具体调剂条件,见调剂系统。
(十)执行教育部、贵州省规定的其它调剂政策。
三、调剂原则
(一)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按其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名单。
(二)本次调剂指标没有完成的专业,其缺额指标由学校统筹安排。
四、调剂程序
(一)我校将于2025年4月8日00:00至2025年4月8日12:00开放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
(二)符合调剂条件且申请调剂的所有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学校对调剂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调剂服务系统内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可以解除锁定,未自主申请解除锁定的考生,当次调剂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全部解除锁定。已接收调剂到我校并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其所在专业调剂复试工作完成之前,不得解除锁定。
五、调剂复试时间和方式
采取到校线下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六、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学院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必须严格进行。
(一)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接收到我校同意参加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要求向相关学院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前未能按规定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内容
1.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考生入学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者录取资格无效)、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等。
2.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参加复试的应届考生,除提交第(一)条所含审查材料外,还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户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研究生毕业后在国家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承诺书、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见附件2)等。
3.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参加复试的非应届在职人员考生,除提交第(一)条所含审查材料外,还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户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现在国家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的单位在职证明和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见附件2)等。
4.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并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三)同等学力考生人员提供相应毕业材料。
(四)提前毕业的考生要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修完学分、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
(五)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在复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资料,随时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六)各学院资格审查联系方式及审查地点(具体联系方式及审查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规定,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具体收费方式另行通知)。
七、调剂复试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其中,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复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内容为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的笔试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30分钟,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综合素质、英语听说能力的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等。
(三)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学业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
(四)英语素质能力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及实际运用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以笔试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为两门科目共1个小时30分钟。
八、调剂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80分、英语素质和能力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总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总成绩具体算法如下:
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X+复试成绩÷2×Y
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X+复试成绩÷2×Y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和复试成绩权重之和为10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具体由学院在学院官网公布。
九、调剂录取规则
(一)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标准,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首先按科目一成绩排序;如科目一成绩相同,按科目二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成绩都相同,按科目三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成绩都相同,按科目四成绩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进行相关处理。
十、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由考生提交指定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在我校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报送报考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体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复试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面监督。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
十二、其他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