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09-30 07:41

贵州财经大学创办于1958,原名为贵州财经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持“艰苦奋斗、严谨务实、负重致远”的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笃行、鼎新”的校训,坚持“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致力于为“富民兴黔”培育“儒魂商才”,建立起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已先后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输送了10万余名各类优秀人才,为西南地区、“珠三角”和“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证券业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学校现有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群3个,省一流建设学科8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贵州省理工科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行动重点支持学科3个,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有国家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经济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获批第二批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第二批急救教育试点高校。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为1300名左右。各专业招生人数可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数据,招生总规模最终人数、各专业招生人数、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具体按照统考实际生源情况、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并结合我校学科专业情况为准。招生专业详见《2026年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五)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六)报考学校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2026年我校拟招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本年度拟招生专业限定为[025100金融]、[025300税务]、[025400国际商务]、[025800数字经济]、[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35200社会工作]、[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125300会计],符合条件的意向考生可填报以上专业。

(七)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八)注意事项:

1.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3.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4.招生单位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关考试费用。

四、初试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五、复试

复试具体办法及安排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届时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

学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复试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件2

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不加试。

学校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由考生提交指定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将报告原件或扫描件报送报考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

体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关就业政策等。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学校自行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将对相关证书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九、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其他

(一)学习方式: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三)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收费政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0元/人·学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金融8000元/人·学年

应用统计8000元/人·学年

税务8000元/人·学年

国际商务8000/人·学年

资产评估8000元/人·学年

数字经济8000元/人·学年

法律(非法学)8000元/人·学年

法律(法学)8000元/人·学年

社会工作8000元/人·学年

国际中文教育8000元/人·学年

英语笔译8000元/人·学年

新闻与传播8000元/人·学年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10000元/人·学年

计算机技术10000元/人·学年

人工智能10000元/人·学年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10000元/人·学年

农村发展7000元/人·学年

工商管理全日制8000元/人·学年

公共管理(全日制8000元/人·学年

会计8000元/人·学年

图书情报8000元/人·学年

物流工程与管理8000元/人·学年

8000元/人·学年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20000元/人·学年

公共管理18000元/人·学年

旅游管理20000元/人·学年

工程管理18000元/人·学年

注: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四)奖助办法: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相关奖助体系。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培训班。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s://yjsy.gufe.edu.cn/

贵州财经大学研招办E-mailGCYZB@mail.gufe.edu.cn

单位代码:1067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11)

联系电话:0851-88510523

十一、文中相关招生政策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的及其他未尽事宜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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