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我校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平稳有序。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一)复试时间
我校拟于2026年3月28日下午开展考生资格审查,3月29、30日开展复试笔试、面试工作。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名单请考生持续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
(二)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照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三)复试方式
到校现场复试。(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三、复试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英语素质能力等方面,其中,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复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内容为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专业的笔试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综合素质、英语素质能力的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等。
(三)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养、沟通表达能力等方面情况。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英语素质能力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及实际运用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以笔试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为两门科目共90分钟。
(六)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七)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四、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80分、英语素质能力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总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总成绩具体算法如下:
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X+复试成绩÷2×Y
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X+复试成绩÷2×Y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和复试成绩权重之和为10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具体由学院在复试前在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
五、录取规则
(一)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标准,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反映材料提交相关培养单位。
六、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需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一)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考生入学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者录取资格无效)、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考核表等。
(二)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参加复试的应届考生,除提交第(一)条所含审查材料外,还须提交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原件和研究生毕业后在国家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承诺书、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等。
(三)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参加复试的非应届在职人员考生,除提交第(一)条所含审查材料外,还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户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现在国家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的单位在职证明和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等。
(四)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并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六)对审核通过的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免初试退役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表彰证明、《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七)同等学力考生人员提供相应毕业材料。
(八)提前毕业的考生要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修完学分、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
(九)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复试、不予录取。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由考生提交指定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在我校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报送报考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体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收费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规定,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具体收费方式另行通知)。
九、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复试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面监督。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