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领取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发放到各学院,学院负责发放到毕业生手中,并指导填写。
本表复印有效,亦可自行下载打印。学生使用A3纸张双面打印,填写完整,成绩单(打印手写均可)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学院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党委章,齐全后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加盖学校推荐意见章。
二、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的领取
毕业生登记表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发放到各学院,学院具体掌握本院填写时间,并及时装入毕业生学籍档案袋。
如未毕业学生遗失,需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专干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登记、补办。
如2018年及之前毕业生遗失,需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出具证明。
三、毕业生报到证改派
请毕业生根据本人情况准备材料:
1、生源地改派到单位:原报到证,新就业材料。
2、原单位改派到新单位:原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就业材料。
3、原单位改派到生源地:原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需改派到生源地的申请(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4、补办报到证:学生本人亲笔写的补办申请,并盖上手印,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办理流程:
1、毕业生持相应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就业科,就业科核实无误后为毕业生打印新报到证。
2、毕业生持新旧报到证到贵州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如涉及解约,请注意索要解约函复印件。
3、毕业生将盖章后的报到证交到档案接收地,由档案接收地将白色联放入档案。
4、毕业生持蓝色联报到。
注意:
1、毕业之后两年之内可以办理。
2、由于办理时间较长,且毕业生须自行到贵州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建议毕业生于上午10点之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办理。
3、贵州省教育厅交通方式请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咨询。
四、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
如就业协议书不慎遗失,毕业生申请补发就业协议书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必须在省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如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贵阳晚报)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需包括姓名、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2.持报纸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办理就业协议书补发手续。
3.将新协议书编号及时反馈到学院。
若发现申请补发者弄虚作假,学校将严肃处理,毕业时直接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五、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更换
1、印刷错误、破损、污渍:协议书编号无损伤,单位未盖章,持三份协议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更换,并将更换后的协议书编号报学院登记。(协议书编号损伤或用人单位栏损坏的按作废处理,程序同遗失);
2、因与用人单位解约需更换协议书:与公司解约,持三份协议书原件、解约函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更换,并将更换后的协议书编号报学院登记。解约函的章需与协议书的签约单位一致;如单位不退回协议书,须在解约函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