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1 11:06

校研通[2018]37

 

关于《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培养部门: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培育质量,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控,健全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树立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的权威性,依据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贵州财经大学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内容包括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工作纪律等,与各培养部门的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紧密相关,请务必重视。

请各培养部门接到通知后,组织本部门的博士、硕导、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研读《贵州财经大学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讨论并提出建议。请各部门将书面意见由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印章后,于2018626日之前报送到研究生院。若无意见,也需要报备无意见的纸质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8510522

附件:《贵州财经大学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办法(意见征求版)》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8619

  • 校址: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编:550025
    黔ICP备52010067号 Copyright(c)2006:贵州财经大学 All right reserved.